作为一个 future JD student,这学期也在法学院上着两门课,同时也在做着一份美国法学院的实习,不知道为什么又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认识很多美国法学院的朋友,耳濡目染下来,对美国法学院文化也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感触也挺深。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几乎我认识的所有美国法学院同学,当我问起他们将来的打算时,无一例外地都是回答说要从事与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相关的职业。这些公共利益领域包括法院或检察院的 clerkship,为数众多的国际组织,NGO 和 NPO(例如 UN、Amnesty International、Human Rights Watch 等等),以及在地方上为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和援助的各种法律援助中心等等。这种想要去“服务公共领域”的倾向,越是在好的美国法学院,便越是明显。比如以(理论上)排名第一的耶鲁美国法学院为例,每年将近 200 名 JD 毕业生中,有 40% - 50% 的学生选择放弃 big law firms 的高薪工作(entry level 为 16 万美元),而选择去各级法院做 clerkship(薪水仅为 5 - 6 万美元,约是 private sector 的三分之一)。排名第二的哈佛美国法学院,每年也有这个比例的毕业生选择去做 clerkship(由于哈佛美国法学院每级毕业生数量将近于耶鲁美国法学院的 2.5 倍,实际去从事 clerkship 的人数相比耶鲁美国法学院更多)。而且在最终选择去从事 public interest 的学生中,其中大部分人是在美国法学院期间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目前美国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中,三名毕业于哈佛美国法学院,三名毕业于耶鲁美国法学院,其余三位来自其它美国法学院。由于这种“服务公共领域”的文化在各大美国法学院都非常普及,所以申请与公共部门相关的职位的竞争比申请 big law firms 更为激烈。其最终形成的一个均衡就是,美国最好的美国法学院中最好的学生都愿意去公共部门工作,而且只有美国最好的美国法学院中最好的学生才能够去公共部门工作。
有很多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美国法学院学生如此热衷于从事公共利益相关的工作。从功利角度来讲,clerkship 是一个绝佳的跳板,无论是将来打算从政、从商、又或者是再转入 big law firms 做律师,在法院做 clerkship 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美国法学院学生简历中最吸引人眼球和加分的部分。事实上,大多数 big law firms 做到 partner 级别的律师,大都有做过 clerkship 的经历。因为在各级法院做 clerkship 期间,可以积攒到在其它任何地方都积攒不到的人脉(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等等),这些人脉在 private law firms 的 practice 中至关重要。从价值观角度来讲,clerkship 对于任何一个美国法学院学生来说都是一个不可比拟的 Honor。在美国社会中,法官是最最受人尊重的职业,绝没有之一。所有人称呼法官时必须非常恭敬地称"Your Honor"。而称呼总统奥巴马也不过就是 Mr. President(一个学生会主席也能叫 Mr. President...)。想想作为一个法官,能够通过自己的判决,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能够真正地以个人之力,来产生对整个社会的影响,由此产生的这种满足感与成就感,是其它私人领域的高薪工作所无法带来的。在每年哈佛美国法学院毕业典礼授予学位后,一任任美国法学院院长每一次都会骄傲地向自己的学生宣布,“Now you are ready to aid in the shaping and application of those wise restraints that make men free." 想想每一个人听到这样的话时,心中都会不由得心潮澎湃,急切地想要离开学校,投入这个"make men free"的事业中吧。
在我实习的哈佛法律援助中心(Harvard Legal Aid Bureau),我主要参与的是主管 foreclosure case 的这个小组。由于 2008 年的次贷危机,许多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民众,由于失业,无法还贷,房产被银行收走拍卖,面临着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的危险。而且,由于在 foreclosure case 中,原告一般为有钱有势的大银行(Chase, Bank of America, Fannie Mae, Freddie Mac 等等),他们一般都有钱请好的律师来打官司。与此相反,被告则一般为一贫如洗的失业者,根本不可能请得起律师来帮助他们,只能自己替自己辩护(pro se),同时他们也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他们在这类案子中经常很快败诉,而后被法院强制执行,赶出家门。哈佛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此设立了一个 Foreclosure Task Force,专门来无偿帮助这些人,帮助他们打官司。每周,中心都会向波士顿市级法院要来这周所审理 Foreclosure case 的清单,然后主动一个个打电话联系这些被告,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并专门开设 clinic,帮助他们准备 answer & discovery,发现对方 foreclosure 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帮助他们打赢官司。即使对方证据充分,程序完全合法,但通过不断与对方周旋、拖延,被告一般都能获得更多的时间来寻找新的住处,从而避免了露宿街头的命运。当问起同一个部门的一个 3L 同学毕业后的计划,他说他希望能够在芝加哥也建立起这样一个同样的机构,来帮助芝加哥的那些失去房子要被赶出家门的穷人。问起他是什么促使他有这样的想法的,他说他只是觉得他想帮助别人,而穷人则更需要帮助 ("I just want to help people. Apparently poor people need more help.")。我想,撇开所有的功利论、价值论,这种简单的,想要帮助别人的心,让我看到了律师这个职业,作为一个社会的良心,而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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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