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美国公民,任何停留在美国的合法侨民,都有一个Status,谓之曰"身份"。入境时填写了I-94/I-94w的,在上面就可以找到,如 B-2/F-1/H-4 etc.除了有身份类别,I-94 上还有该身份的有效期。一旦侨民未能维持住身份,或者是身份的有效期失效,就叫Out of Status,即俗称的"黑"了下来。
什么叫AOS?
AOS是Adjustment of Status 的简称,称为"身份调整",是专指申请人在提交了I-485 之后的特殊身份。
由于申请人在美国境内提交 I-485 申请绿卡之前,通常都有自己的非移民身份。交了 I-485 之后,有的同学就经常在原来的非移民身份和 AOS 之间挠头,不已。
美国的非移民身份,有很多种。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单纯的非移民身份,和允许移民倾向的 (dual intent) 非移民身份。前者如 B-2/F-1/J-2 etc,后者只有 H-1/H-4/L-1/L-2/K/V. 这两类非移民身份,在 AOS 期间的表现是迥然不同的。
一般说来,即使递交了 I-485,只要申请人的非移民身份仍旧保持(无身份违例或失效),同时也没有使用任何 I-485 的 benefits (如 AP/EAD),那么,USCIS 就认定该申请人仍属非移民身份,而不是正在进行移民的过渡身份 AOS.
因为,对于 AOS 来说,一旦 I-485 被拒绝,就面临立刻离境的局面。而申请人拥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的话,则可以在 I-485 被拒之后合法地停留直到原身份的有效期满。一旦 I-140 被拒,依附其上的 I-485 也一定被拒。
大家都知道,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 (COS),是需要填写表格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为生效。那么,进入到 AOS 身份,是不是也要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呢?
答案是No。
前面已经谈到了移民局认定非移民身份归属的两个条件,1) 是非移民身份仍旧保持;2) 是没有使用 I-485 的 AP/EAD. 那么,反过来说,只要上面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申请人就自动地进入了 AOS 状态。
试以 F-1 学生为例,如果:
1) 该生注课不足 full time;
2) 该生的 I-20 到期;
3) 该生使用了AP;
4) 该生使用了 I-485 的 EAD (OPT 的 EAD 例外)。
只要满足了上列任何一条,那么,移民局就事后认定,该申请人从那一刻起不再是 F-1 身份,而是 AOS 了。
对于允许移民倾向的非移民身份,移民局的认定条件稍松一点。这些区别,在"再谈 AP 和 EAD 对 F/H 身份之影响"中进行了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