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年度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英国教育部达成的共识,中英双方计划资助一千名中国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赴英国有关机构实习。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执行工作。
该项目2006年和2007年已顺利执行了两期,两期共选派了103名学生赴英实习。此次将再选派200名优秀学生赴英实习。实习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咨询、商业咨询、财会、金融、信息技术(包括软硬件)、市场营销、研发、银行业、投资银行业、项目开发、商业研究分析、商业分析、工程(包括建设和生产机构的生产、采购、后勤和客户服务链领域)、销售等。实习期限一般为14-24周,部分岗位时间较长,但最长不超过52周(不包括为期2周左右的在英岗前培训)。200名实习生将从2007年11月起分批赴英。实习岗位详细情况及查询网址请见附件(
现将该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应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院校推荐,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候选人的质量。
二、候选人条件:
1)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 必须是大学在校学生,年龄21-30岁(
3) 具有较好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外语考试成绩应有效,且最低要求为:雅思(学术类)总分6.5分;托福总分600分(纸笔考试)/250分(计算机考试)/100分(网络考试);
4) 符合附件1中各实习岗位的要求。
三、请申请人务必于
四、完整的申请材料须一式两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以上两项表格,申请人须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apply.csc.edu.cn/。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填写,并加盖校级单位公章。
3、 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4、 到目前为止的大学成绩单及校方认可的英文翻译件(需加盖院校公章);
5、 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6、 实习证明或/和实习成果(中英文,如果有,请提供);
7、 身份证复印件;
8、 有效的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 英文简历(以A4纸一页为限)。
请严格按照以上顺序提交材料,并分成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并注明原件/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届时将有关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 注 明:“英国实习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英方将支付被录取学生在英实习的岗前培训课程费、食宿费并根据各岗位提供适当的补贴等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为被录取学生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被录取学生所在院校负责落实学生的报名评审费、签证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六、该项目实行差额评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方执行机构 — Hobsons公司将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经中英双方协商,
被录取人员须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申请及选派大致时间表如下:
10月上旬-中旬 面试。
10月中旬-下旬 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
11月上旬-中旬 第一批学生赴英实习。
七、各单位应确保被推荐的人选未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不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4.25pt;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margin-top-alt: auto; mso-margin-bottom-alt: auto" align=left>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随红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邮编:100044
电话:010-6609 3977
传真:010-6609 3972
网址:www.csc.edu.cn
有关该实习项目的进一步消息,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