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过桥签证是一种临时的非实体签证,过桥签证使签证到期的人有临时的过渡,不至于成为非法居民,允许持有人在澳洲停留一定的时间。
澳大利亚过桥签证共有七大类型。
一、过桥签证 A(BVA): 现持有澳洲实体签证者,新申请一新的澳洲实体签证(或申请签证复议或法庭起诉);
二、过桥签证 B(BVB): 过桥签证 A持有者或申请者想到海外旅行,将给予过桥签证B;
三、过桥签证 C(BVC): 非法居留人士主动地递交实体签证申请(或签证复议或法庭起诉);
四、过桥签证 D(BVD),分为两种: 第一种( 040),针对非法居留(或即将变为非法居留)人士,递交了无效签证申请,但是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有效申请; 第二种( 041),针对主动自首的非法居留人士或被查出非法居留但是尚没有获得面审机会的人士;
五、过桥签证 E(BVE),分为两种: 第一种( 050),针对被查出的非法人士、BVE持有人正在申请签证或上诉、或者正安排离开澳洲的人士; 第二种( 051),针对未能通关或逃避通关(如非法船民)的人士;
六、 过桥签证F(BVF): 针对被警察宣布与人口走私或欺诈招工有关的人士;
七、过桥签证R(RPBV): 针对那些在拘押中心但是遣送回去还有困难的人士。
一般在三种情况下会申请过桥签证:
· 申请实体签证时就被认为同时也申请了一种过桥签证。通常适合于 BVA和 BVC,以及一些 BVE情况;
· 接受移民部的要求申请一种过桥签证,适合于 RPBV和 BVF;
· 缴纳费用和递交表格专门申请一种过桥签证,如 BVB 、BVD 和BVF,以及一些情况下的 BVA、 BVC和 BVE。
(编辑:A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