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L-1签证?
L-1签证,是针对那些在美国已经设立,或者准备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关联企业的跨国公司调派高级管理人员赴美国工作而设立的,属于非移民签证类。它可以分为多次往返签证或一次性签证。
L-1签证的意义远超过签证本身,越来越多聪明的企业界人士,如同做生意一样,他们非常敏锐地直接关注到L-1签证的实质:可以轻松地进入美国。申请此类签证,美国移民局重点考察两方面内容:合格的公司关系和真实的雇佣关系。
签证特色:
全家同行、国民福利待遇:
L-1签证人士,可以携带全家进入美国,配偶和孩子均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尤其是孩子在美国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学费。
一年后可申请绿卡:
被派人员在美工作满一年后,可提出移民申请。此类申请被定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不需向劳工局申请劳工卡, 即可直接向美国移民归化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多次往返签证、最长可达7年:
L-1和L-2签证在有效期内均为多次往返的签证,通常第一次为签发三年有效期的签证,三年后再延长签发三年有效期的签证,一直延续到第七年。
申请周期:自递交材料至移民局批准一般为2周
审理条件:
1.合格的公司关系:
公司关系是此类签证的特殊要求,在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按照规定,被派遣人员持L-1签证在美国工作期间,外国公司和美国分公司必须一直在进行商务活动,同时,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必须有明晰的附属产权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实体;
外国公司或者美国公司拥有对方50%的股份;
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均有50%以上的股份被第三家公司或者同一集团和个人拥有;
美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的投资双方应在其共同的某企业(即母公司)中各拥有50%股份;
派遣人员的公司必须对派遣人员管理的公司有有效控制权。
2、真实的雇佣关系:
申请人和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必须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最好能够准备申请人在公司工作时间、所在职位、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对于在美国新设立的公司,雇主还必须证明美国公司有从事商务活动的适宜场所-提供办公室租约,有能力支付申请人在美国工作的工资,并且能够开展美国公司在美国的经营活动。
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没有分支机构,我公司可帮助合格的母公司在美成立新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以该成立的新分支机构为申请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L-1签证十大优势:
1. 此类签证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或推广业务。
2. 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此类跨国企业,需要在美国做多大量的投资。而且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可以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和安排工作人员赴美。
3. 外国公司或美国公司,只要确实在做生意。彼此之间不一定要有生意上的来往,在不同的国家中,它们可以从事完全不同种类及形态的商业交易。只要它们之间保持正式的所有权的从属关系即可(即公司与美国公司属于母子关系或子母关系)。
4.L-1签证人士,可以携带??福利,尤其是孩子在美国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学费。
5. 当您在移民申请等待拿绿卡的漫长期间内,您要想在美国工作,最好的办法就是有L-1签证。
6. 持L-1签证的人,在申请绿卡时的面谈,可以选择在地方性移民局的办公室,而无需在领事馆内进行。
7. 持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时,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这种有移民倾向的签证比B1签证优越很多。
8. 通过设立美分公司取得L-1签证者,一般而言,其有效期是一年。在到期将满时,可以申请延长L-1签证期限。一般而言,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而总经理或经理最多可以拿到七年之久的签证,所以您有很长的时间来决定何时才申请绿卡—永久居民。
9.1990年美国大幅度修改了移民法,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不需要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L-1签证能确实允许您拥有"双重倾向")。这表示您可以用L-1签证入境美国。同时,也可以在条件成熟时申请美国绿卡。
10.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L-2签证。全家人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是L-1签证的一大特色。
申请L-1签证,中国总公司需要要提供以下资料:
1、 中国总公司营业执照
2、 中国总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结构、权限划分的基本规则)
3、 中国总公司最近一年业务、雇员、纳税及财务总结
4、 中国总公司业务活动证明
5、 中国总公司纳税证明
6、 中国总公司资金平衡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7、 中国总公司的介绍、广告和/或产品目录
8、 其他有利于申请的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工资证明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奖状及荣誉证书
4、其他有利于申请的材料(编辑:Sa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