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移民法令,也就是《2009年移民法》于2010年11月29日已经开始实施了。对于拥有很多移民的新西兰来说,每一次移民法的改变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本次新移民法的推出是新西兰自《1987年移民法》实施以来,22年首次重大的改变,新的改变使得移民法更加国际化以及规范化。
新移民法关注热点—签注(Endorsement)
新移民法案用签证(visa)、居民签证(resident visas) 和永久居民签证(permanent resident visas) 来替代以前众多的术语。新移民法最重大的一个变化会对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士产生深远的影响,这里特别需要关注的一个词就是签注(Endorsement)。
新西兰移民局的官方文件这样说:新西兰公民持外国护照旅行时,其护照上的居民回程签证将被签注(Endorsement)而取代。也就是说,是否拥有双重国籍,从护照的签证是永久居民签证还是签注上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
IEF国际教育基金Robson Liang说:“新西兰承认双重国籍,如果取得了新西兰公民资格,显然就没有必要再保留永久居民签证。永久居民签证只是针对拥有新西兰居住权的外国人而言,对于一个已经取得了新西兰公民的人来说,永久居住签证显然是一种多余的并且重复的做法。所以当新西兰公民用外国护照旅行时,护照上显示的是签注。 ”他同时说,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简化管理手续,避免同样一个人使用多重名字而引起的麻烦。
Robson也说,“签注”的推出,对于一些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可能会影响到相当一批人。因为那就意味着,无法再打擦边球,如果你已经加入新西兰国籍,但持有外国护照,再次申请签证的时候,该护照上就会明明白白地显示出来你的签证类型是“签注”。
Robson Liang是注册移民顾问,同时也是新西兰移民投资协会(NZAMI)的理事,在实施本次移民法律的时候,Robson常常被邀请参加有关移民法的会议,因此,对于新法令出台的前后,他知道得颇为详细,他说:“这是新西兰20多年来首次修改移民法,修改后的移民法更加清楚和明了,也更加国际化。”
“签注”的不同解释
关于签注的解释,目前引起了一些小小的含混不清。麦氏移民公司的阿麦律师有不同的解释:“'签注'需要专门去申请,即便拥有双重国籍,依然可以用自己的外国护照申请居民签证。也就是说,签注的申请不是必须的,双重国籍的持有者可以选择申请永久居民签证还是签注。”
既然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也可以申请居民签证,似乎跟以前一样,那“签注”的引入似乎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阿麦律师认为:“签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新西兰公民,对于一个仅仅拥有新西兰永久居民签证的人来说,在一些情况下,比如,被判刑一年以上,被认为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的时候,新西兰海关可能会拒绝你入境。但是如果有'签注',在上述的任何情况下,海关都不能拒绝你入境,这是一个对于新西兰公民更好的保护措施。”
同样的法律条款,有不同的说法,令人不知所终。因此,本报两位记者致电移民局咨询了这个问题,咨询的结果更是让人一头雾水。因为,两位记者得到的咨询结果是完全相反的。第一位移民局官员回答说:“签注”的申请不是必须的,持有外国护照的新西兰公民可以选择申请“签注”或者永久居民签证。第二位官员回答说:只要拥有新西兰国籍,那么在外国护照上只能申请“签注”。
对于中国公民的影响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对于经常回国的人士来说,是否需要申请新西兰国籍就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一位家在奥克兰,常年在中国经商的商务人士说:“我本来打算申请新西兰国籍,这样去其它国家旅行更方便一些。但是现在看来我不得不放弃申请新西兰国籍,因为我回中国的次数更多,如果因为申请新西兰公民的话,那样每次回国都要申请签证,太麻烦了。”在新西兰这样的华裔商务人士很多,如果因为担心商务旅行的不方便而不申请新西兰国籍,对于新西兰政府来说是否就是一件好事
对于新西兰政府来说, 签注(Endorsement)的引入,到底是简化了管理程序,还是把很多人士拒之门外,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新政策刚刚出台解释多元化
新移民法刚刚颁布一个星期,就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截止目前,关注的焦点依然在于签注(Endorsement)的解释。新西兰移民局、移民公司、以及律师都有不同的解释。这个小小的混乱大约也是因为新法令出台不久,还没有确切的案例可以援引,目前给出的解释来自不同的层面,不同人的理解。
Robson说,他给出的解释是移民局官方到目前为止最新的说法,当然也不排除今后一段时间移民局会有新的说法出现。因为一个新的法令出台,如果影响到太多的层面,招致太多的意见,移民局也会酌情修改,毕竟,法律是为人服务的。
(编辑:Eva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