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留学的申请条件与申请要求。
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业务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公费留学资助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公费留学资助。
高级访问学者,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及列入带头人梯队的后备人员;或目前参与国家、部门、地方重点科技攻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研究的人员。
外语条件
以上各类公费出国留学申请人员都应能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必须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或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健康条件
各类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必须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1年)。
公费出国留学申请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