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优秀人才委员会就“优秀人才居留证”发放标准做出了如下规定:
1. 居留证原则上发给赴法实现某一具体职业计划的人员。其范围如下:
从事带薪工作;
工、商企业家和手工业者;
自由职业者(作家、翻译等);
或其职业性质能够以各种形式扩大法国的影响力,并直接或间接有利于申请人原籍国。
2. 单纯的学习计划不在考虑范围内
3. 如果是一名带薪人员赴法从事某项工作,申请材料中原则上必须包括一份劳动合同。发证机关可以酌情破例,以简化手续。
4. 优秀人才居留证还可以发放持有下列投资项目的创业投资者:
至少创造包括投资者本人在内的两个就业岗位;或至少维持两个就业岗位;
持有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万欧元;
5. 需要较高素质并有良好聘用前景的职业、岗位或工作将被优先考虑 。
6. 物理、化学、生物、数学、信息技术、农?军锦标赛或世界冠军锦标赛。奥运会集体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国家队上一赛季及当年的正式成员。非奥运会项目:申请人上一赛季及当年都在国家队或第一梯队训练。运动员如果拥有特殊的职业声望可以破例批准。
(编辑:Jack,Charlo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