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今年第五次更新后的全国39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上海市教委已在其网站(www.shmec.gov.cn)上公布了申办留学中介机构的条件。如有社会单位欲申请设立开展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可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规定,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办。基本条件是:属于本市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与国外教育机构或高等院校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固定从事留学咨询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经费和办公场所。
上海市教委日前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留学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途径。拟留学人员在合法留学中介机构办理有关留学事宜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投诉途径有3条:
-向公司投诉受理部门或总经理室投诉;
-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诉;
-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投诉。
市民发现未经批准的留学中介机构,可向市工商行政部门举报。(编辑: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