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2年红绿联盟(社民党和绿党)执政期间,德国政府就以法律形式做出了逐步放弃使用核能的决定。按照计划,到2021年,德国17所核电站将全部关闭。然而考虑到核能高利润低污染的特点和全球持续走高的油价,目前的德国政府主张延长核电站运行时间。2010年10月28日,经过了激烈讨论,在社民党、绿党、左翼党反对,联盟党、自民党支持的情况下,联邦议院通过了新的能源政策,将核电站运行时间平均延长了12年。
按照联邦立法程序,给联邦州带来额外行政支出或替代现行州法律的联邦法规必须获得联邦参议院的认可方能生效。联邦政府认为核能法的调整不需要经过在野党占主导地位的联邦参议院通过,但在野党显然并不这样认为。这也是新核政策的一大争议。
联邦议院议长拉默特(Norbert Lammert,基民盟)和在野党质疑核能法
10月28日的协商会上讨论的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议会工作”,诺伯特?拉默特(Norbert Lammert,基民盟)在11月1日对《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n Zeitung)如是说。当天通过了多项重要法规:有包括延长核电站运行时间在内的能源草案,还有政府数以十亿计的减缩开支决策。拉默特认为,这些计划的每一项都应讨论更长时间再做决定。而现在采用的程序却体现了一种“缺乏认真的疑虑”。这位联邦议院议长认为议会党团本身也有责任:“我们并没有把这些过分要求当作过分要求而驳回。“(联邦议院议长拉默特 来源:picture alliance / dpa )
在野党早在10月下旬就强烈批评称,在关于核电站运行时间的最终讨论中,议会的程序规则(Verfahrensregeln)被忽视了。社民党议会负责人托马斯?欧派曼(Thomas Oppermann)在11月1日再次强调了这项指责,他补充说:“核能法因此又背 上了一个宪法污点。”他还呼吁联邦总统克里斯蒂安?伍尔夫(Christian Wulff)以及联邦宪法法院对“核能法规的相关条例进行认真”审查。
绿党议会党团主席蕾娜特?库纳斯特(Renate Künast)也对核能法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这些法规究竟是不是合法通过的”,这一点必须得到检验,她在11月2日对柏林《每日镜报》(Tagesspiegel)如是说。
政府驳回指责
政府发言人斯蒂芬?塞柏特(Steffen Seibert)认为这些指责毫无根据。“联邦政府确信,能源草案完全符合议院规章程序,并且在充足的时间里经过了集中的讨论”,他说,“如果联邦议院议长真的怀疑,联邦议院依法通过的法律与某些规定相冲突,那他一定早就明确地表达出来了。”
基民盟政治家拉默特所发表的意见在联盟议会党团中也遭到了部分不理解。议会党团负责人彼得?阿尔特迈尔(Perter Altmaier)称,“能源草案和财政相关法规(一揽子节约计划)都得到了充足的时间和机会进行商讨”。联邦议院议长在10月28日的程序讨论上附和了在野党的批评论调,对此阿尔特迈尔间接地提出了批评。此外联盟党和自民党各自的议会党团都对在野党提出了进一步建议,但是没有被采纳。
拉默特:“政策失误”
拉默特批评称,政府在制定核能法的时候没有将各州考虑在内,这是一个“政策失误”。在他看来,如果是另外一个联合政府上台,这一法规将被重新修定。塞柏特说:“对于联邦政府来讲,决定性的因素是相关职能部门(即内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对该法规的宪法一致性将是怎么个意见”。他们认为在法律上没有必要把各州考虑在内。拉默特说,据他所知,(关于延长)核电站的运行时间并没有被客观地陈述理由,只是简单的协商了一下。而联邦议院议长拉默特在核能法的投票中弃权。
(编辑:Eva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