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证处:
我单位XXX申请赴XX国探亲(或定居、自费学习、公派。如果申请人已离境,要注明离境的时间)现介绍到你处办理如下公证并提供相应证明:
1、出生证明:(请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
XXX(性别)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出生。XXX的生父是XXX,生母是XXX。
2、结婚证明:(请提供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现在是夫妻。
3、离婚证明:(请提供离婚证、调解收、判决书)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经XX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记结婚。
4、未婚证明:(请提供户口本、工作证)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XX区)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记结婚。已经离境者:XXX(性别,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X区)至X年X月X日离境之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5、经历证明:(请提供户口本、工作证、职称证或任职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单位(应写明全称)任XX(职称或职务),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单位任XX(或从事何种工作)。
6、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或原)住北京市XX区)至X年X月X日止(已离境者请注明至X年X月X日离境之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处分。
7、域外亲属关系证明:请提供户口本、工作证、域外亲属来信)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XX区)是居住在XX国XX市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的XX(相互关系)。
8、亲属关系证明:(请提供工作证、户口本和其他亲属的户口本)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XXX(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XXX(出生年月日),父亲是XXX(出生年月日),母亲是XXX(出生年月日),哥哥是XXX(出生年月日),弟弟是XXX(出生年月日),妹妹是XXX(出生年月日)。
9、国籍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原)户籍地在北京市XX区XXX路XX号)具有中国国籍。
10、死亡证明:(请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死亡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北京市XX区)于X年X月X日在XX地点因XX(死因)死亡。
11、学历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
于XXXX年X月入XX大学XX 系学习XX专业,学制X年,于XXXX年X月毕业。
12、驾驶证明书。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X年X月X日经北京市车辆管理所考核颁发驾驶证,驾驶证号为:XXXXXX,驾驶证有效期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XXXX (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开信人:
XXXX年X月X日
注:
(1)证明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如人事、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掌握的真实情况负责书写,并写明出处,由书写人签名,加盖人事、劳资、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的专用章。凡由当事人本人写的证明信一律无效。
(2)证明信为二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3)申办哪种证明,提供哪种内容,不办的不必提供。
(4)证明信在开出后十天内有效。
(5)公证申请一经受理应即时缴纳公证费。
(编辑: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