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要加收5%的联邦消费税GST。 在纽芬兰省及拉布拉多(Newfoundland & Labrador)、 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和新不伦瑞克省 (New Brunswick), 13%的联合销售税HST替代了省销售税PST和消费税GST。
非加拿大居民有权获得某些商品的 GST/HST 消费退税,这只对在加拿大境内购买并原封带出加拿大的商品和短期住宿消费适用。
请保留购物发票,并填写游客退税单(Tax Refund Application for Visitors)。在海关、多数旅游信息中心、免税店、商场和某些酒店都备有退税单。
申请退税之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非加拿大居民;
2.提供已经加拿大海关盖章认证的购物或住宿收据原件;
3.收据复印件或信用卡签账单一概不予接受;
4每单张收据购买金额(税前), 应超过加币50元;
5.所有申请收据总金额(税前), 应超过加币200元;
6.申请退税之连续住宿夜数, 应不超过一个月;
7.如果提出申请退税,包含了一次以上的进出加拿大,应填写最早的一次进入日期,及最晚的一次离开日期,另外列表说明各次进出的详细日期;
8.提供机票或登机证原件,以证明进出加拿大日期;
9.在住宿或购物日期一年内提出退税申请,并于一年内寄到如下地址:Visitor Rebate Program,Summerside Tax Centre,Revenue Canada,Summerside PE C1N 6C6 Canada。
不能退税的费用
1.餐、饮费用;
2.购买烟、酒的费用;
3.加油、交通运输等费用,如机票、火车、巴士或租车等
4.干洗衣物、修鞋、修车、娱乐及停车等费用;
5.专业服务费用,如婚丧服务;
6.租用旅行车或其它休闲车辆的费用;
7.船舱或火车卧铺费用。
(编辑:an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