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入境韩国时如携带1万美元以上现金,需要申报。非长居旅客离韩时如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上外币或韩币,必须得到韩国银行或海关许可(入境时申报过的金额不需再次申报)。
马来西亚
无论是马来西亚居民还是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入境数额不受限制,但非居民如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数额超过1万美元需向海关申报。
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数额在入境时申报的数额内,不受限制,如需携带超过数额限制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取得书面许可。
泰国
泰币:旅客携带45万以上泰铢入境或5万以上泰铢出境,须向海关申报。旅客前往缅甸、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中国云南携带泰铢金额不得超过200万泰铢,超过45万泰铢须向海关申报。
外币:可携带任何外币出入境泰国,总额如超过等值1.5万美元,须向海关申报。
日本
如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100万日元或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时,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德国
个人携带现金或可流通证券(如旅行支票)出入境或过境德国,不得超出1万欧元;如超出此数额,需于通关前予以申报,否则,德国海关即可以“反洗钱”为由扣押款项,调查现金来源和携带出入境目的,并最终裁定没收或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英国
自非欧盟国家入境英国,携带价值1万欧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向海关申报。
西班牙
个人携带现金出入境,不得超过1万欧元;否则,海关可以扣押款项,调查现金来源和携带出境目的,最终裁定没收或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美国
携带入境的货币工具(包括流通中的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硬币及货币、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金额超过1万美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为单位),应填妥美国海关4790表(CustomForm4790),主动向海关申报。请严格遵守,未如实申报者可能导致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包括没收所持货币及货币工具。
加拿大
加拿大海关规定,每人可携带(包括随身携带以及存放在本人名下所有行李内的所有货币)少于1万加元的现金或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股票等)存在的货币入、出境。
特别提示:为安全起见,建议勿随身携带过多现金。对于入、出境加拿大的外国人,如携带现金及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股票等)存在的货币等于或大于1万加元,须事先填妥海关申报单,否则将被处以250加元以上,5000加元以下的罚款。
南非
限制入境物品(需经申报批准方可入境)包括超出25000兰特的货币、金币、钱币及邮票藏品、未加工的黄金、钻石。
巴西
个人携带现金或旅行支票折合不得超过1万雷亚尔。
澳大利亚
携带1万(含)澳元以上或等值外币入境,必须申报。携带支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现金支票、邮政汇票或其他票据,无论其金额均须如实申报。